【瑞金】暮色之时是你我相遇的瞬间
☆主题:暮色
☆ooc什么的,呵呵
☆幼儿园文笔
☆校园背景
金是在一片暮色中遇见格瑞的,彼时格瑞被堵住学校后门的小巷子里。
而金,为了图近,翻墙回家时正好撞见了被一群小混混团团围住的格瑞。
银色的发丝因为红透半边天的夕阳而染上一层浅金色,晃花了金的眼。
紫色的眼瞳吸尽了太阳余下的光辉,也吸走了金的灵魂。
这这这这……这就是初恋的感觉吗?
金坐在墙头上,定定地看着自带(不是)光效的格瑞。
姐姐,我恋爱了。
于是金为了拯救自己作为一只高标准颜狗而好不容易碰上的初恋,以自己想象中非常帅气的姿势华丽丽的从墙上翻身而下,然后以自己绝对没有想过的尴尬姿势崴了脚。
(脏话)
这人怕不是个傻子吧。
格瑞当时站在旁边淡定的看着金一脸扭曲确实是这么想的。
就在那群小混混忍不住上前询问金的伤势时,金忽然起身。
他要把他刚刚丢的面子找回来。
于是金动作夸张的一撩刘海,语气格外欠揍地说道:“欺负人的行为是不对的,你们快走吧,不然我就不客气了。”
“哦豁,小伙子挺狂啊。”
为首的一个小混混活动活动筋骨,朝金偏了偏头。
“来啊。”
众小弟:大哥,你还记得我们是来干嘛的吗?
“别小看我,我可是很厉害的。”
金发少年扬了自己的脑袋,有些婴儿肥的脸上挂着令人发笑的骄傲,就像得到夸奖的熊孩子一样。
于是那群小混混笑了。
于是金就很气愤地一脚踹在混混头子的某个部位。
“……”
我敢保证当时那个混混头子脸都青了。
“听——蛋碎的声音——”金限定碎蛋bgm360°无死角循环播放。
“靠,你竟然出手伤人?!兄弟们上!”
看见自家大哥被打,混混们立刻炸了,朝金张牙舞爪的扑去。
金自幼跟姐姐学习武术,虽然不说武艺高超,防身还是绰绰有余的。
可金还没动手,就被不远处传来的巨响吓到了。
“砰!”
“二哥!三哥!”
混混们朝那两个被摔进墙里,抠都抠不下来的人喊到。
“滚。”
眼前的银发少年终于说话了,一反之前文弱书生(?)的模样,洗得发白的校服被翻到手肘上,也许是怕弄脏,也许是为了行动方便。
混混:惊恐.jpg
大佬惹不起,溜了溜了。
于是那些小混混托着自家大哥,二哥,三哥麻利地奔向光明。
“哇,你好厉害啊。你是几年级的?高二还是高三?我都没见过你。”
金凑到格瑞面前,蓝色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
“哎,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金,交个朋友好不好?”
“……”
格瑞看了一眼那只伸到自己面前沾了些许尘土的手。
径直绕开了。
直绕开了。
绕开了。
开了。
了。
。
金:QAQ
也许是受不了金那可怜兮兮的小表情,格瑞挺住脚步。
“格瑞。”
“唉?”
“我的名字。”
我敢保证,格瑞说出自己名字的那一刻绝对没想到,金会一个教室挨着问过来找自己。
“请问这里有个叫格瑞的学生吗?”
看到金毛茸茸的小脑袋出现在教室门口的时候,格瑞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烦,早知道就不说了。
这一刻,格瑞确确实实的后悔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从此以后,全校都知道又这么个叫金的高一学弟天天跟着高三传说中的学神格瑞了。
并且两人天天一起迎着夕阳回家。
太阳落得刚刚好,被紫色渲染过的天空就像格瑞的眼睛一样。
于是金总是说:“格瑞的眼睛那么好看,就像暮色落在里面一样。”
格瑞不会回话,但他的嘴角都会为金微微翘起。
这两人关系肯定不一般。
诸位腐女已经脑补了无数篇同人文了。
格瑞:呵呵。
金:?
事情就这样突然发生了,金反常的没有在放学后来找格瑞。
格瑞自然是那种不会主动找金的人。
可是,在金“失踪”了一星期以后,格瑞方了。
按照金偶然提起过的班级,格瑞跨越操场,顶着众人惊讶的目光来到了高一的教学楼,找到金的班级。
“金在吗?”
“……”
“……”
原本活跃的气氛瞬间降到冰点以下。
“格瑞学长?”
一个带着粉色星星发卡的少女问道。
“是我。”
格瑞微微点头,证明自己的身份。
“金啊,他要转学了,这几天都没来学校,学长你不知道吗?”
少女偏偏头,咬碎嘴里的棒棒糖。
呵,有趣。
格瑞没有回话,转身准备离开。
少女嘴角微勾,急急追了出去,将手中写了自己手机号码的纸条塞进格瑞手里。
“这里人多,到时候你打电话给我,自己看着办。我叫凯莉。”
格瑞没有拒绝凯莉,默默将纸条塞进口袋,原路返回自己教室。
拨,还是不拨?
格瑞还是拨通了凯莉的电话。
“把你知道的告诉我。”
“学长不要这么凶嘛。”
“……”
“好,我说我说,金被诊断出有胃癌,恶性的……”
胃癌,恶性的
胃癌
金又胃癌?
这么可能?
格瑞在马路中间顿住脚步,等到他被身边的路人的尖叫声惊醒时,一辆失了控的货车朝格瑞直直撞去。
“格瑞!”
是金再叫他吗?
金是瞒着姐姐悄悄溜出来,这么多天没见格瑞,也不知道他担心没有。
就在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他看见了那熟悉的银发。
是格瑞。
以及,那冲向格瑞的货车。
“格瑞!”
没有犹豫的,金也冲了过去,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将格瑞推离自己身边。
格瑞啊,再见吧。
于是金走了。
在那个夕阳满天的黄昏,为了一个叫格瑞的人。
格瑞只记得,在那个暮色苍茫的傍晚,那个叫金的孩子,离开了。
那天的夕阳很好,就像那个金发碧眼的孩子为了救他而流尽的鲜血一样红,很美,也很刺眼。
却也是他挥之不去的噩梦。
金啊,你真是太残忍了。
那么自顾自的闯入我的世界,又那么自顾自的离开。
你可让我怎么办啊,金。
END.